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入学体检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评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5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建议修改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有关击规定的函》(卫医政管便函【2010】76号)的建议要求,现对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入学体检工作中"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评定标准通知如下: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文件
京高招委字【1998】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