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推荐北京医学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1日

北京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
 
关于推荐北京医学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北京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各位专家委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和北京医学会成立九十周年,北京医学会将于2012年9月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一批近年来为北京医学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专科分会先进个人(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秘书、委员)。请您按照《北京医学会专科分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将您于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以“北京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名义所召开的学术专题会议、年会、学术讲座、沙龙会议以及发表的论文做好个人总结。请各位专家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材料报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郝永玲
电 话:63801192
邮 箱:bjjkglxh@163.com
附件:北京医学会专科分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北京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并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医学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2、所在单位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北京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名义的年会或其它形式的学术活动,其规模、效果符合学会相关要求。出席人数达到一定规模。(附会议材料)所有学术会议做到向分会报告做到会前有申报、会后有总结。
3、学术地位为本专业领域所认可,在北京地区专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担任或曾任北京医学会相应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4、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专科分会及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会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5、将科普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分会与学会组织的科普活动。
6、积极参加北京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种会议、学术交流活动,平均出勤率不低于80%。
7、具有敏锐、开拓、创新的思维,积极组织在本学科领域有学术影响力的品牌活动;推广本学科的规范化治疗指南;多渠道开展地区间、各学科间的学术交流。
8、在开展学术活动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